
2017年度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开始
发布时间:[2017-12-08]
2017年度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开始
2017年度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于11月1日-11月30日开展!单位职工由单位统一申报,灵活就业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201室申报!
一、慢性病病种及申报条件
1.呼吸系统疾病
慢性阻塞性肺病:有过Ⅱ度以上的心衰或肺性脑病病史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2.脑血管疾病:
脑梗塞、脑出血:有智能障碍、肢体障碍{大小便失禁、肌力Ⅳ级以下(不含Ⅳ级)}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癫痫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3.心血管疾病:
冠心病:有不稳定型心绞痛、心肌梗塞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;
心脏病合并Ⅱ度以上心衰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;
复杂性心律失常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4.泌尿系统疾病:
慢性肾小球、肾盂肾炎:慢性肾实质疾病导致肾功能严重受损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;
肾病综合征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慢性肾功能不全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5.内分泌系统疾病:
甲状腺功能亢进症:血液免疫检查T3、T4超出正常值范围,诊断明确,正规治疗2年未愈;
甲状腺功能减退、甲状旁腺功能减退:血液免疫检查T3、T4超出正常值,诊断明确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;
糖尿病:诊断明确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的,至少有连续不断1年以上每月1次餐前、餐后静脉血糖,3个月1次糖化血红蛋白检查,注意将验血糖收据一并留存。
6.高血压病:有心、脑、肾靶器官之一损害的证据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7.消化系统疾病:
慢性乙型(丙型)肝炎:伴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;
肝硬化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;
难治性溃疡:有过大出血史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8.血液系统疾病:
再生障碍性贫血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9.免疫系统疾病:
系统性红斑狼疮: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类风湿性关节炎:处于活动期,诊断明确,达到住院程度,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未愈。
10.精神分裂症:诊断明确,经住院系统治疗,连续五年未愈(或至少复发三次),严重影响社会功能的。
城镇职工慢性病评审每人最多不超过三个病种。
二、申报所需材料
(1)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近期诊断证明书原件、住院病历复印件(盖红章的)、门诊病历本、相关检查、化验单;
(2)填写完整的《秦皇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、审批表》一份,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;
(3)身份证及社(医)保卡复印件各一份;
(4)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人员,申请慢性病时需提供《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》复印件一份,以便选择定点医院用。
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汇总相关材料后,按规定时间统一到市医保中心申报。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到市医保中心申报。
本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:
市一院、市二院、妇幼医院、中医院、市三院、市四院、海港医院、港口医院、军工医院、骨科医院、海军秦皇岛医院、281医院、北戴河医院、山海关人民医院、工人医院、山桥医院、黑龙江三院秦分院、九龙山医院、公安医院、福爱医院、柳江医院、慈善医院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。
三、慢性病本的领取须知
1.初次办理慢性病本的人员,需携带号码条、申报人身份证或社保卡。
2.原有慢性病本需增加病种的人员,需携带号码条、申报人慢性病本。
四、门诊病本的使用注意事项以及享受待遇
1.患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可选择2家市人社局定点的医院(在职或退休人员可选择被市人社局定点的本单位医疗机构,只限本单位职工选择)就医。
2.已取得《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》参保人员,就医携药量西药、中成药每次不超过30天量,中草药不超过15天量。
3.参保人员如需更改定点医疗机构,可携带慢性病本直接到市医保中心办理,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更改一次。
4.已取得慢性病本的参保人员,停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。
五、慢性病本补办流程
1.慢性病本用完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旧慢性病本,直接到市医保中心更换新证。
2.慢性病本丢失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社(医)保卡或身份证原件,直接到市医保中心补办。
门诊特殊慢性病办公地点:市医保中心201室,咨询电话3262779。
以上说明材料只作为参保人员申报慢性病本参考用,具体事宜以每年申报时的要求和相关文件为准。
秦皇岛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表
病种 |
限额(元) |
病种 |
限额(元) |
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|
800 |
甲状旁腺功能减退 |
480 |
脑梗塞 |
1100 |
糖尿病 |
3000 |
脑出血 |
1000 |
高血压病 |
850 |
癫痫 |
500 |
慢性乙型(丙型)肝炎 |
3400 |
冠心病 |
1400 |
肝硬化 |
3400 |
复杂性心律失常 |
900 |
难治性溃疡 |
2800 |
心脏病合并Ⅱ度以上心衰 |
2200 |
再生障碍性贫血 |
1900 |
慢性肾小球、肾盂肾炎 |
4100 |
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 |
300 |
肾病综合征 |
5500 |
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|
2000 |
慢性肾功能不全 |
6000 |
系统性红斑狼疮 |
1900 |
甲状腺功能亢进 |
800 |
类风湿性关节炎 |
2000 |
甲状腺功能减退 |
480 |
精神分裂症 |
1700 |
